福耀科技大学将与厦大联合培养博士生
11月13日下午,福建福耀科技大学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福建福耀科技大学与厦门大学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上述《通知》介绍,2026年,福建福耀科技大学与厦门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计划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约32名,具体招生名额以厦门大学相关院系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时可根据学校实际下达计划和生源情况等调整上述招生计划。
《通知》介绍,联合培养博士生只招收全日制非定向生。以硕博连读、普通招考方式录取的博士生,学制为4年。直接攻博生学制为5年。根据《通知》,福建福耀科技大学与厦门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三种: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学费方面,上述《通知》介绍,联合培养博士生按照厦门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向厦门大学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详见厦门大学信息公开(https://gk.xmu.edu.cn/xxgkml/cw_zcjsfxx/sfxm_sfyj_sfbzjtsfs.htm)公布的相关信息。联合培养博士生享受与厦门大学其他博士生同等的奖助学金待遇,可以参评厦门大学各类奖助学金。为激励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福建福耀科技大学将根据实际情况,为联合培养博士生提供专项奖助学金。
《通知》还介绍了具体培养方式:联合培养博士生在厦门大学注册学籍,学籍管理、培养要求、学位授予等规定按照厦门大学要求执行。联合培养博士生由双方联合培养,双导师指导。第一学年在厦门大学进行课程学习,由厦门大学提供学习和住宿条件。自第二学年起主要在福建福耀科技大学从事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工作,学校为联合培养博士生提供优质的科研、住宿条件。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等培养环节,成绩合格、满足所在学科对博士学位的基本要求者,颁发厦门大学博士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
联合培养博士生在福建福耀科技大学和厦门大学学习和科研工作期间,需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联合培养博士生人事档案等管理按照厦门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在此之前,福建福耀科技大学在10月23日宣布与同济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又在10月24日发布了该校与厦门大学2026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招生通知。
(原标题:福耀科技大学将和厦大联合培养博士生,此前已携手同济、厦大培养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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